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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检察联合多部门开展场所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25-06-06 11:26:24 | 来源: 古城之窗 | 专栏: 联合奖惩动态

为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线,近日,古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西安街道对辖区内的酒吧、演艺吧、酒馆等20余家重点场所开展普法宣传与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酒吧、演艺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以及各经营主体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展开。检查小组重点查看场所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标识,核实场所经营者及员工是否知晓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场所存在警示标识位置不够醒目、个别员工对禁入规定认识不清等问题。其中,两家经营场所均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在检查过程中,当场发现有未成年人通过修改身份证照片意图进入酒吧,检查人员立即对相关未成年人作了普法宣传并将其劝离。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场所经营者立即整改,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明确告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会同行管部门联动治理,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行管部门对KTV、演艺吧、酒吧开展常态化监管,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环境。

法条链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