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申请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发布时间: 2021-05-10 09:54:18 | 来源: 云南网 | 专栏: 司法诚信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4月8日,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率队做客《金色热线》时,网友连线咨询:“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收费?如何申请?”
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刘纯回应网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所需要的所有经费都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保证。
刘纯表示,行政复议是一个不告不理的行为,群众要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才能够启动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包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行政机关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事实和理由的阐述和申请人的签名手印。具体的格式文书可在司法行政网和12348网上查找。
另外,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人不能完成信息填写的,可以到复议机关口头申请。经济困难、文化程度低的行政复议申请者可以由国家提供法律援助,具体情况可以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行了解咨询。
责任编辑:董明强